定远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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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管理,更好发挥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和稳定稻谷生产政策效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 财建[2023] 47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财农[2023] 63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绩效目标的通知》(皖财农[2023] 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内、国际粮食市场发生变化,我国稻谷供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优质稻谷供给不足,而普通稻谷供过于求、稻谷库存积压,收储压力加大,下游企业经营困难。党中央、国务院深刻把握我国农业发展新矛盾新形势、把粮食等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2018年起国务院决定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下调最低收购价格,同时,国家对有关稻谷主产省份给予补贴,以切实保持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保持我国稻谷生产基本稳定。

    稻谷是我国最大的口粮品种,涉及农户多、地域广。实施稻谷补贴,是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加快形成优质价格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质量兴农,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收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适应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以县为主。结合稻谷种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制定、农民意愿等,细化完善本地区补贴方案,落实补贴政策,兑付补贴资金。

    2.突出稻谷,保障重点。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分。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我县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3.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资金使用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主要内容

    省财政根据当年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综合考虑我县上年度稻谷种植面积和产量、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划定任务等因素测算,2023年下达我县稻谷补贴资金5958万元,全部用于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三)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稻谷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兑付。充分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等工作基础,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县实施方案,同时报送省相关单位备案。

    (二)补贴对象面积登记、审核及公示。各乡镇、管委会以及有关农场,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补贴对象面积登记、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将稻谷补贴生产登记表及汇总表,于820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纸质和电子版),电子邮箱ahdynwnyk@163.com。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全县稻谷补贴面积进行复核汇总、编制清册,于825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稻谷补贴总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落实资金分配。

    (三)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通过县财政“一卡通”发放。8月底前,县财政局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四)总结评估。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尤其是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梳理,总结完善,为下一年度实施奠定好工作基础。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财政、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负责稻谷补贴实施工作。在我县区域内省属等农场,纳入全县统一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统计、国土等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公示、核实本地稻谷补贴面积有关数据,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基础数据和发放清册,为补贴资金测算、拨付、发放等提供依据。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测算、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对稻谷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管主体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县财政局热线电话:0550-4288189,县农业农村局热线电话:0550-4288463。

    (四)强化督查检查。县财政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档案是否齐全,以及补贴效益、补贴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各乡镇、管委会及有关农场要建立稻谷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子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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